摘要

“共同富裕”表述并未出现在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中,但社会主义原则以及政治、经济、法治等多个维度的宪法规范共同构成共同富裕理想的规范基础。在宪法层面阐发共同富裕的规范内涵,有赖于在代际互动过程中把握其延续性和变革性。代际延续性蕴含着宪法规范内涵相对稳定的基本内核,代际变革性则为宪法规范内涵赋予相应的时代意蕴。在迈向共同富裕理想的新阶段,应当以《宪法》作为根本依据,理解历史过程、回应现实问题,把握共同富裕的体制逻辑。在具体阐述中,根据时代条件阐释并维护按劳分配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普遍提升社会成员参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与实际能力、尊重并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等应当构成宪法共识规范命令的主要内容。形成有关共同富裕的宪法共识,有助于消除不恰当或模糊的认知,引导社会成员形成合理且稳定的财富预期,为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现实空间与合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