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第三人制度是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人制度缺失将影响行政复议法律关系及行政复议的效能。合理界定行政复议第三人概念并以此作为研究的基石及出发点,指出行政复议第三人程序性权利是当事人申请资格的保障,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当事人参加行政复议活动是其义务性规定,明确行政复议第三人独立申请权利是制度基础,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行政复议第三人制度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