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颁行以来,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践行已五年有余。目前,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虽取得一定社会功效,但是,该制度尚未发挥出完全功效确是毋容置疑的事实。考核评估机制乏缺成为制约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功效充分发挥的重要原因。应该在实践经验和教学的基础上,分析探究,从而建构理性、科学、合法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考核评估机制,以期破解该制度运行的瓶颈,激发其制度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