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中国与韩国、澳大利亚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均包含专章的电子商务内容,中国在遵守WTO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电子商务议题的发展程度,规定了侧重于合作性质的软性条款,展现出我国在新议题上的积极态度。但与TPP电子商务范本相比,中国FTA电子商务条款存在形式上缺乏体系、内容较为单一、缺少必要条款、条文表述不够严谨等问题。因此,有必要探索构建中国自由贸易协定电子商务条款的范本,以求为中国电子商务议题创造一个宽松和透明的法律环境。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