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下当被投资企业对外增发新股时,其增发对象可以是仅限于投资企业,或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是所有股东。各种情形的会计处理因被投资企业增发新股的发行价格大于、等于和小于增发前每股净资产账面价值而有所不同。对于投资企业的会计处理,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实务操作提供一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