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明代中后期偏爱公案题材的创作、阅读氛围的影响,拟话本小说中公案之作所占比例较高,有不少作品直接从明代短篇公案小说集取材。因创作主体、写作旨趣、语言载体、传播方式及文化语境等发生变化,明代拟话本公案小说与宋元话本公案小说、明代短篇公案小说集之间存在不少差异,呈现新的特点,体现在题材方面有较大的拓展,对审案、判案过程的描写更为详细,具有较为鲜明的文人色彩,对清官形象的描写和塑造更为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