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治理体系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各地方积极践行将不同的矛盾纠纷导入到不同的渠道予以化解。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立法考量,加之各地方、各化解主体间的差异,导致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面临诸多实践困境。因此,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统一立法,明确立法的原则、要求及制度设计,对于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