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从2019年冬蔓延至今,对社会治理提出了严峻的考验。疫情防控常态化过程中的纠纷情形较平时更为复杂,涉及到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冲突,对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公安机关应学习"枫桥经验"中处理二者关系的做法,变"硬治理"为"软治理",在"自治、法治、德治"的融合中平衡二者关系,做到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用好"三治融合",从而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疫情防控、解决涉疫纠纷,从而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 单位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