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法律的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命题。“枫桥经验”已经成为中国基层治理的典范,人民法庭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参与者、实践者、保障者,在新时代,要聚焦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司法服务的前沿阵地,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是回应社会转型的客观需要、是国家权力下沉的现实选择、是有效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必然要求。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要把握广度、效度、温度、限度四大维度,要通过助力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推动基层法治社会建设三大途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