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司法解释经常脱离个案,对法律规范进行规范而抽象的解释,带有明显的"立法化"倾向,在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下其合法性是受质疑的;但结合立法与司法实践,有必要赋予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规范性司法解释"的权限,使其成为法律解释的主要主体,同时对于此种法律解释的定位也应制定专门法律从各方面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