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是一种担保制度,不仅具有担保的一般功能,还是一种高效率的融资方式。但是我国《民法典》中仅仅规定了动产浮动抵押制度,对债权人的保护措施只字未提,这无疑使债权人承担了更高的风险。而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容易使动产浮动抵押制度处于形同虚设的尴尬状态。本文将从制度本身和实践操作两个方面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使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更加完善,充分发挥其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