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究体质量指数(BMI)变异性对心脑血管事件的影响。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以参加2006-2007年健康体检后,至少参加2008-2009、2010-2011年任一次体检的开滦研究人群作为研究队列,最终入选75 012例观察对象,计算随访间BMI变异性(2次或3次体检间的BMI变异性),并根据BMI标准差(BMI-SD)的四分位数将观察对象分成4组,分别为Q1:BMI-SD≤0.51,Q2:>0.51~0.91,Q3:>0.91~1.47,Q4:>1.47 kg/m2。以末次体检时间为随访起点,每年由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查阅观察对象在开滦集团所属各医院及市医保定点医院的住院诊断并记录终点事件的情况。随访至2017-12-31。以随访期间的心脑血管事件作为终点事件。采用Kaplan-Meier法计算不同组别终点事件的累积发生率,并用Log-Rank检验比较各组终点事件累积发生率的差异;用Cox比例风险模型分析BMI-SD对心脑血管事件的影响。结果 75 012例观察对象平均随访7.01年,发生心脑血管事件者共3 569例。Q1、Q2、Q3、Q4组的7年心脑血管事件累积发生率分别为4.13%、4.36%、4.73%、5.32%,脑卒中累积发生率分别为3.28%、3.47%、3.80%、4.21%,心肌梗死累积发生率分别为0.95%、0.93%、1.01%、1.22%。经Log-Rank检验,各组间终点事件累积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Cox回归分析显示,校正其他混杂因素后,与Q1组相比,Q4组发生心脑血管事件、脑卒中、心肌梗死的HR值(95%CI)分别为1.20(1.09~1.32)、1.15(1.04~1.28)、1.36(1.10~1.67);根据BMI变化斜率分层后,BMI正向变异(BMI变化斜率>0)和负向变异(BMI变化斜率≤0)人群中Q4组发生心脑血管事件的HR值(95%CI)分别为1.19(1.03~1.36)、1.19(1.04~1.36)。结论在开滦研究队列人群中,BMI变异性是心脑血管事件发病风险的独立危险因素。心脑血管事件发病风险随着BMI变异性的增加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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