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安全从类型学上无非两种:基于社会的城市安全与基于机器的城市安全。由于工业革命对于技术治理的推崇,机器逐步介入城市安全的治理,而机器空间与人的空间互相影响,使城市安全更具复杂性。从城市安全的原发性及其交叉感染的多维轨迹看,城市安全有一个发生在社会与机器之间的清晰的、内在的逻辑。从前者看,需要完善城市社会自我修复机制;从后者看,需要优化城市安全治理工具。因此城市安全治理既要关注问题的生长,也要防止过度防范。城市发展需要建立在人的尺度之上,基于这一判断,城市安全归根到底是人类社会活动的结果。城市安全治理要防止陷入城市过度管制的迷思,并通过还权于社会,使城市保持其持续性的活力和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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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