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签署跨界环境治理合作协议,进行区域环境治理已成为环境保护的一种重要方式。本文对跨界环境治理合作协议进行定量评估分析,认为我国跨界环境治理合作协议指导性和约束性不强,实施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解决以行政协调方式为主,多元化的解决途径有待建立,而且纠纷解决程序性规定不足。在结果分析基础上,本文从完善协议内容、优化协议文本以及推进协议有效实施三个层面提出了对策。

  • 单位
    铜仁学院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