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政办发[2020]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移交处置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0年5月18日南京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移交处置工作规程第一条为规范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的移交、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