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程度、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和建设用地利用综合效果为准则层,选取19项单因子指标,运用AHP法确定各因子权重,构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设用地利用现状评价体系,对县域建设用地利用现状进行综合评分。结果表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程度和建设用地利用综合效果得分分别为86.50、82.52,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仅67.51,总分为79.76,表明该县建设用地利用现状较为合理。

  • 单位
    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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