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险监管对寿险产品创新的作用非常复杂,既能促进寿险产品创新,也能抑制寿险产品创新。而寿险产品创新反过来又能推动保险监管创新,两者创新行为不断交替上升,在循环过程中不断创新发展。因此,针对当前"保险乱象"和寿险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保险监管部门对寿险产品创新应持积极审慎的监管态度,实行保险公司综合评级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持续监管寿险产品创新风险,并改进保险监管以促进寿险产品创新。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