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军工企业的域内迁移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现阶段军工企业的迁移规模和力度均已达到历史高值,但是三地间资质认定机制不畅、迁出地土地腾退机制不完善、迁入地军民融合业态配套机制缺失是现实存在的重要法律问题。当前,在充分利用好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势性政策的基础上,我们亟需在宏观、微观两个层面共同发力,通过构建区域性协同立法机制、建立区域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区域性军民融合产业法规体系来消除三地间的各类法制阻碍和行政壁垒,为军工企业的迁移提供具有创新性、可持续性与可操作性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