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比较研究高原地区与平原地区的孕产妇进行产前保健的状况及其妊娠的结局。方法:选取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在色达县人民医院进行产前保健的312例孕产妇及同期在温江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保健的2035例孕产妇作为研究对象。将在色达县人民医院进行产前保健的312例孕产妇设为高原组,将在温江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保健的2035例孕产妇设为平原组。比较两组孕产妇进行产前保健的情况及其妊娠的结局。结果:在高原组孕产妇中,进行产前检查的次数<5次、在妊娠≥23周时第一次接受产前检查、其新生儿出现窒息、娩出足月小于胎龄儿的孕产妇所占的比例均高于平原组孕产妇(P<0.05),进行产前检查的次数≥5次、在妊娠≤12周时第一次接受产前检查、在妊娠13~22周时第一次接受产前检查、出现早产、娩出巨大儿的孕产妇所占的比例均低于平原组孕产妇(P<0.05),其足月新生儿的体重低于平原组孕产妇(P<0.05)。结论:与平原地区的孕产妇相比,高原地区的孕产妇的产前保健意识较为薄弱,其初次进行产检的时间较晚,其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足月小于胎龄儿的娩出率、新生儿的死亡率均较高。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应重视并做好高原地区妇女的产前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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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