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媒体的报道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逐渐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与重视。由于此类犯罪大都在隐秘地点及状态下进行,除未成年人自己挺身而出外,不易被发现。未成年人因年龄关系,心智与语言能力有限,其在性侵害案件中的言词证据可否被采信;其可信度又有多大?这些问题已成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司法机关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