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区划设置是国家区域治理重要的制度规划,政府以层级式、分块式的区域划分实现对各地区有效的行政管理。研究基于空间政治经济学的视角运用新经济地理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理论由行政级别、规模范围两个维度建立区域经济发展空间规划制度(行政区划设置)与城市经济发展目标(经济密度)作用机制的理论分析框架。行政区划制度包含层级式与分块式两个维度的设计规划。一方面通过城市的行政级别设定确定了不同层级城市的职能权力、财政规模,建立形成了区域内梯度化的城市等级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城市规模范围的管控对城市客观存在的扩张需求与城市经济密度之间的矛盾进行协调,以资源配置的方式实现政府对区域及城市未来发展的规划设计、政策引导。基于理论分析,研究分别由行政级别、城市规模、幅员范围三个维度提出行政区划设置对城市经济密度影响的研究假设。研究再利用2003—2017年中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并通过稳健性检验、内生性检验、中介效应、门槛效应分析进一步验证研究假设。研究发现:行政级别对城市经济密度提升具有显著影响,行政级别对城市经济密度的推动作用主要通过政府权力职能、财政能力两个维度得以实现;城市规模与城市经济密度之间呈现出正N型关系,当市辖区人口规模处于47万~105万人时由于政府治理与城市规模扩大之间的不协调,显现出城市规模对城市经济密度的抑制作用;幅员面积对城市经济密度呈现出显著的负向作用,城市建设用地扩张并不能够有效推动城市集聚发展。最后,研究提出以下通过行政区划设置工作提升城市经济密度的政策建议:重视行政级别与城市经济发展之间的匹配关系,协调二者关系以促进区域及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完善城市规模控制的体制机制,通过政府管理体制的科学化、合理化优化城市发展中出现的规模不经济问题;从国家战略层面和顶层设计角度进行城市幅员范围的规划设计,充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现高效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