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采用故意推定的方法认定非特定物质兴奋剂违规,运动员只有通过证明自己非故意,才能得以减轻乃至免除处罚。由于证明条件较为模糊,运动员举证责任较大,非故意证明几乎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实践中采取了降低禁用物质来源的证明要求、拓展运动员举证路径等方法对非故意证明规则进行调适,2021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对此也给予了回应,但在具体证据要求的确定性等方面仍有待完善。对此,建议通过扩充非故意违规处罚规则、强化证明方法自由原则、将成本效益分析引入优势证据证明标准等方式,适当考量主观因素,疏解这一规则困境。这将有助于提升兴奋剂违规处理的合理性,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公正的反兴奋剂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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