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总目标中关于作文教学的目标是这样表述的:"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在7-9年级的阶段目标中,又从写作意识、文体意识、观察能力、材料搜集、表情达意、作文评改、作文数量等多方面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作文教学要达到如上目标要求,必须恰当合理地安排授课内容,精心地设计作文教学环节,才能保证上述目标的有效落实和学生作文素养的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