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湾地区、日本同属于东亚文化圈,我们可以从分析台湾地区与日本儿童福利法律制度的特色中对我国大陆的相关情况得到启发。我国台湾地区儿童福利法律制度的特色是:儿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原则和重视儿童权益保护,以家庭服务为核心,强化初级预防等。而日本的儿童福利法律制度的特色则在于:有一个职责明确的儿童福利行政组织,福利理念是以儿童自立为指向,重视儿童休闲娱乐等。由此得到启示:将来我国在制订儿童福利法时,应设立儿童委员会,建立职责明确的福利行政组织体系,确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基本原则,强化国家责任,注重保护儿童游戏娱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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