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湖北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经常性、规范性、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持续加强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厅机关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分管厅领导担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