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化法》修订之前,笔者从旧法第4条"国家鼓励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制度构建中,发现其与"开放标准域"的契合,随着新《标准化法》的颁行,新法第8条进一步明晰了《标准化法》具备的开放性特点。回顾相关法律文本,笔者幡然发现"开放性"系《标准化法》最突出的特点、最根本的基因,故本文从新《标准化法》中选取三个考察视角来探析《标准化法》的开放性特点,以期加深在新时期下我们对新《标准化法》的理解,促进我国标准化改革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