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二十年来,我国城市房地产规划发展突飞猛进,与此同时常伴随公有住房的拆迁工作。公房承租使用权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遗留的产物,从1998年起,国家住房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停止了实物分配住房,转变为货币工资补偿,公有住房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而实务中,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产权不清晰,而发生公房使用权交易产生的房地产纠纷比例相当高。[1]这类案件政策性强,可供适用的法律不多,是审判案件的难点,本文拟就现有法律制度框架范围下,就如何保护征收过程中房屋承租人的利益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