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环境问题一直深深地困扰着我们居住的城市和乡村,由于环境问题所导致的环境群体事件也愈来愈多。是因为环境影响评价缺失吗?项目决策的法律程序并未完整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相关内容,以至引起了公众和政府之间环境责任问题的信任缺失。又由于我国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并不完善,于是公众通过游行方式来表达内心诉求。本文结合一起地方性的环境事件来探讨上述问题,促进环境评价体系中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督促政府更好地履行环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