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新业态已成为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不仅为社会主义法治经济带来了新挑战,赋予了新内涵,更扩充了具体领域的新的实践样态。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探索保护和激励创新、自由公平竞争及消费者保护三者的共融共进,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以算法运行的基本属性为出发点,探讨在算法运行不同层级容易出现的算法滥用,算法黑箱等问题。在比较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我国在法治经济下规制算法的基本逻辑,强调"法律+科技"的模式,充分利用现行市场规制法体系,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及消费者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响应算法运行的规制需求,实现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及个体利益的共生共长,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协调、引入及整合各项具体制度,构建适宜算法健康合规运行的市场规制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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