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招标投标制度是市场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随着招标投标活动的增多,一些不法分子在巨额利益驱动下,肆意围标、串标,扰乱市场秩序,招投标犯罪呈现涉案领域集中、涉案主体多元、挂靠现象严重、围标形式突出等特点。面对形形色色的串通投标犯罪案件,司法实践中出现犯罪主体范围认识不清、共同犯罪把握不准、挂靠投标追责底气不足、"串通投标报价"理解困难等问题。究其缘由,对串通投标犯罪构成要件理解的争议,是该罪法律适用产生困惑的重要原因。应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强化招标程序设计、出台司法解释、适度提高法定刑等举措,以期统一适用标准,解决司法实务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