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决策应"基于证据"或"知于证据"的理念日益成为一种专业共识,但对于"什么是有效的证据",政策领域和学术领域依然聚讼不已。从政策文件和现有的学术讨论来看,"证据"主要被定义为通过科学研究方法所得到的系统知识,把由随机分配实验得来的知识视为"证据"的黄金标准。"基于证据"的理念在改进教育决策专业性方面具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但这一理念应用于教育这一特殊的专业实践是否可行依然是一个有争议的课题。这不仅涉及到这一理念自身的合理性问题,也涉及到学术共同体对该理念可能带来教育决策和教育研究潜在风险的担忧:过度迷恋基于证据的教育决策理念,不仅于教育决策本身无益,也潜伏着对教育研究路向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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