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依托,其治理模式的创新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是以经济功能为首要功能、以资本为联结纽带、"政经分离"、跨区域的综合型营利性法人组织;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可以代理行使集体资本的所有权、对集体资本成员资格的认定权、集体资本收益的分配权等权力。权力机构设计的重点在于集体资本份额的确定及其权力的行使;市场化选聘核心管理人员和建立多重审计制度是构建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的重要手段。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模式旨在培育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