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公共政策之所以成其为公共政策,就在于其以公共利益的公平分配、合理维护和有效增进为政策目标。而在实际的政策过程中,偏离政策公共性轨道的现象却普遍存在。这不仅背离了政策应有的公共精神,也有损政策的权威性、合法性,局限了政策应有作用的发挥。本文拟从政策参与的角度来对此种现象的应对提供一些粗浅的建议。

  • 单位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