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0年2月18日,教育部印发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2020年5月,高青县人民政府制定了《高青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并着手落实申报工作。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山东省教育督导委员会两次对高青县创建条件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经全方位整改,2022年9月高青县顺利通过省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