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彭水县鞍子乡和善感乡土地开发整治项目的实地调研分析,根据丘陵山地的具体情况,选择地表岩石出露情况、地形坡度、土层厚度、交通条件、排灌条件等5个参评因子,对该项目待开发草地进行适宜性评价研究,形成了针对丘陵山区草地的适宜性评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