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绝对贫困被完全消除以后,相对贫困将成为我国贫困治理的焦点,缓解相对贫困的首要问题是基于现实情况制定合理的相对贫困标准,减少贫困线划定中的主观性和经验性。本文立足于财政转移支付是缓解相对贫困的唯一手段的基本假设和以收入比例法确定相对贫困标准的研究共识,以洛伦兹曲线模型作为分析工具,构建财政能力、相对贫困标准和贫困发生率之间的数量关系,进一步探究了五年过渡期内,在国家财政扶贫支出计划一定的条件约束下我国相对贫困标准制定的可选空间。研究发现,2021~2025年我国相对贫困标准可设定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6.82%或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31.35%,约为8634元。考虑到假设前提的严格限定,实践中的相对贫困标准制定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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