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代日本政府对于宗教的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宗教法律法规。从1868年1月,明治天皇颁布王政复古诏书,宣布《神佛分离令》,立神道为国教。对于宗教政策从《神佛分离令》伊始,经历了《大日本帝国宪法》《宗教团体法》《宗教法人令》《日本国宪法》,以及至1951年颁布的《宗教法人法》。佛教各宗派团体在新的形式下,为了适应近现代社会的发展,在组织管理、僧才培养、弘法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组织管理上实行了以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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