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7月30日,司法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仲裁法修订草案》"),《仲裁法修订草案》就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机制作出了较大幅度的改动,建立了案外人的异议制度,但未对案外人关于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救济权作出规定。近年来,仲裁实务中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事实、严重损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虚假仲裁行为频频出现,对仲裁秩序和商事仲裁的公信力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在分析我国仲裁案外人权利救济必要性的基础上,借鉴域外仲裁案外人权利保护机制,立足我国的相应实践,针对《仲裁法修订草案》中的案外人救济制度部分,提出立足现实困境且符合现实需求、顺应仲裁发展趋势的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