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乡村产业开发与利益重新分配,西江苗寨传统的封闭性乡村结构被逐渐瓦解。乡村社会的开放性转向引起传统纠纷化解模式的深刻变革,即由习惯性的一元治理模式转变为现代性的二元并立模式,具体表现为民间权威"议榔"组织所生成的自发秩序被打破,国家以在场的形式试图掌控乡村治理与纠纷化解的主动权,两者存在事实上的对立关系,各自的控制力与影响力都受到弱化。同时,国家权威在对民间权威的排斥过程中,以人民为中心的目的价值发生异化。因此,要维护好乡村社会的秩序稳定,必须认识到民间权威及传统习惯在民事纠纷化解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和功能,同时应处理好其与国家权威之间的关系,促成和谐共治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