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问政过程中,健全政府回应机制具有推行行政体制改革、促使政府治理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价值意义。政府回应主要有主动回应、被动解释及消极逃避等表现形式。要促使政府形成"主动回应"固定形式,需要坚持建构多元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政府与公众高效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