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2012—2019年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研究框架,利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从区域创新整体及五个维度上识别创新对知识产权保护影响数字经济发展的中介效应。在此基础上,基于2016年“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提出及东、中、西部发展的差异性,从时间和空间上对区域创新中介效应的异质性进行检验。结果表明:区域创新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赋能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部分中介效应,五个维度也起到了一定的中介作用,且创新环境的中介效应最大,滞后期的创新绩效也存在部分中介效应。此外,从区域创新中介效应的异质性检验结果看,东部区域创新中介效应最优,中部次之,西部略有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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