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使得技术化著作权侵权行为激增,侵权技术手段更加隐蔽,难以打击。著作权侵权除涉及私益侵权,部分侵权行为更造成了对公共利益的严重侵害,为此,著作权领域引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显得极为必要。从检察机关宪法地位、专业能力、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和国外立法经验来看,著作权保护领域构建公益诉讼制度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应进行立法确认后,就调查取证科技保障、受案范围限定等进行制度完善,并探索以知识产权联系紧密度为划分依据的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