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2018年春节前,农民李某被一种业公司的番茄广告所吸引,第二天就将种子款汇到了种业公司。同年4月下旬,大棚里的番茄进入成熟期,可长成的果实与广告完全不符,里面多数是空的,且又酸又涩。事后,李某将种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种业公司以"产量高、市场畅销"等描述性语言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原告,故被告所销售的种子属假种子。最后经法院调解,种业公司一次性给付李某赔偿金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