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治光绪年间,清政府在经略西北的过程中,逐步将海关税纳入协饷供应体系,并使之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一时期,清政府通过由户部四成洋税项下调拨和指定各海关由六成洋税项下协解的途径,来保证军费的供应。不仅如此,清政府还命各海关承担伊犁赔款,并多次以海关为担保,进行借款,以应对协饷不足的难题。晚清时期,清政府逐步将海关税纳入协饷来源体系,是清政府基于国家财政收入结构嬗变而做出的调试。研究晚清时期清政府经略西北中的海关协济,以及晚清协饷供应体系的变迁,不仅有利于加深对晚清时期西北经略中军费问题的研究,还有利于深化学界对晚清财政史的研究。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