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试点项目实施三年,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固碳、洪水调蓄等生态服务能力均呈上升趋势,其中水源涵养量增幅最大,为20.80%;其次为土壤保持量,增幅为17.26%。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落实“山水林田湖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具体实践[1],重点部署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内实施一批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项目,全面提升项目实施区域内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2]。“十三五”期间,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分三批遴选了24个省份共25个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累计下达治理资金500亿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