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国将逐步从绝对贫困治理转向相对贫困治理,在此转型过程中大数据技术将发挥重要作用。在回顾我国贫困治理脉络的基础上,我们认为现有的贫困大数据治理体系虽已初具雏形,但仍存在业务属性模糊、信息孤岛、跨区域审核困难、支出型贫困识别羸弱、管理规范性不高、信息投资回报率不佳和辅助决策能力不强等典型问题,亟需进行优化提质以适应我国相对贫困治理的新要求。全面小康时代的大数据治理应当以提升数据全面性、精准性、即时性、兼容性和应用性为主要目标,积极破除四个既有的机制体制障碍,以更好地满足新时代的贫困治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