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日前,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较以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新的实施办法取消了证明材料盖章等程序。此外,将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信息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办法》中涉及的学生包括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