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是财政体制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前提条件,但是现实中长期存在的事权下移、财权上移以及转移支付偏移三大问题导致两者发生错配。因此,应当明晰政府间界限及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加快财税划分及转移支付立法,实现由"财税人治"向"财税法治"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