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网络消费已经成为了大众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由于数据电文传递的即时性特征,消费者承诺的撤回几乎无法行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冒用监护人网购账号订立合同的问题仍然没能有效解决;网购账号被盗用订立网购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为此需要构建"短信缓冲期"制度,人为的创造缔约过程中的缓冲期,设立可适用于每个电子商务活动的承诺撤回空间,帮助网购账号使用人更好的管理自己的账号,确认缔约行为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