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立法护航 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作者:张艳玲
来源:内蒙古人大, 2021, (10): 22-25.
DOI:10.16744/j.cnki.cn15-1219/d.2021.10.006

摘要

<正>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创制性立法、精细化立法。坚持问题导向立法靶向发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立法,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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